近日,庄河法院鞍子山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老服务合同纠纷。小军(化名)送母亲养老却拖欠养老院费用累计59000余元,法院上门开展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,老人继续留院,小军按月还款。 2022年8月19日,小军将母亲送至某养老院并签订服务合同,养老院负责其母生活、护理等服务,小军需定期支付费用。然而,自2022年9月起,小军开始拖欠费用,截至2025年7月18日,累计拖欠59000余元,养老院催款无果后,将小军及其母亲诉至法院。 鞍子山法院受理此案后,经了解,小军家庭负担重,配偶无工作,孩子年幼,全家仅靠他开货车维持生计。虽有调解意向,但因原告希望小军一次性付清欠款并带走老人,而小军无力承担,调解陷入僵局。 7月2日,法院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养老院进行现场调解。承办法官先关心老人身体状况,倾听其诉求。随后,办案人员对双方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既赞扬养老院三年来照顾老人的人道主义精神,又说明小军的困难处境,劝说原告同意分期支付。最终,双方达成协议:老人继续留在养老院,小军自2025年7月起每月偿还3000元直至欠款还清。
程金洲 半岛晨报、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实习生陈虹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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